话说娇娇可是立志成为女王的人,不对,是立志成为美女作家的人。 自从写了书,作家是当上了,现在就差个美了。 虽说扑街扑的一塌糊涂,可好歹娇娇也是作家了不是。 埋头苦思,居然让她发现了个大秘密。 都市文里,凡是写的一首好文章的,字里行间总有着自己的思想,或隐或现。套路多多,或重生,或金手指,赚钱爽,花钱更爽,爽到极致。 而娇娇的书呢,情,写的没头没尾,爱,写的死去活来,生活,更是虚头巴脑,就连标点符号,一个两个瞅着也没精打采的。 别人的主线,越写越带劲,引人入胜。而娇娇的呢,主线平平,反倒是脱离了主线,越歪楼,文字越是精神,越是来劲。歪的越厉害,越发是才思隽永,双目泛光,好言好语一发喷薄而出。这思绪嘛,一逮着机会,就跑的没边,还贼快,有多快呢?这么给你说吧,裤子都跟不上我人的速度了。 娇娇这人啊,真特么的矫情,举个栗子,明明在酒店吃罢了一顿高大上的早饭,吃饱喝足。下了电梯来到街上,还是忍不住要拿什么美食在民间,最美不过油条豆浆来说事儿,摸着肚子意淫一番,打着饱嗝吐槽一顿。就好似本来想好好的吃个饺子,超市买个韭菜的事儿,无意中看到了荠荠菜,竟然也要满怀伤感的想到年幼时老家的田埂,就连八竿子打不着的路人,也要转弯抹角大套近乎,煽动下别人的乡愁。 吃喝有道,写字有气,各人笔下有各人的气,这个不服不行。什么?娇娇呢?她是地气啊,不是从地里冒出来那种地气,而是厚积于舌根,薄发于舌尖,还真不是逢大排档必赞,见高级货必骂那种。恩,有句话怎么说来着“为什么我的嘴里常含口水,因为我对这吃爱的深沉”好吧,没错,她是吃货。 饮食习惯成型于童年,尽管年纪增长,社会进步,今天的我,仍然难以摆脱肉的致命诱惑。没办法,生在好年代,并没有经历过物质单调匮乏的年景,记忆里就是吃肉长大的。所以,基因里有对脂肪类的食物的天然好感也在所难免。 眼瞅着扑街多日,好多天不沾荤腥,日子过得寡淡无比,真是做什么都没有力气一般。再想到姥姥家的腊肉,那种口腔里让人炫目的缠绵,以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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